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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伟律师

 

王兴伟律师

 

                王兴伟律师简历

      王兴伟、河南宁陵人,出生于1985年12月,2010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2011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获得律师执业证书。现为河南言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第七届郑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执行委员、第七届郑州市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法学会河南分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4101201310252630,联系方式:15038131460。

      在校期间,经过了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为今后律师执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并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到所执业后,在老律师的带领下,王兴伟同志广泛涉猎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公司实务、婚姻家庭、合同起草和修订、涉外以及金融保险等领域的诉讼、非诉业务的处理,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老师和同仁的肯定。除专业领域之外,该同志还涉猎其他知识和业务领域,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恪尽职守,能够与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凭借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社会和当事人的信赖和赞誉。

曾经或者现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单位主要有:

  郑州宁陵商会、河南茗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南豫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省汽车摩托运动协会、河南震宇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维驰机设设备有限公司、通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同和酒业有限公司、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郑州金丹国药馆有限公司、河南鸿洲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郑州墨香品牌设计有限公司、河南万途运输有限公司、郑州金头马商贸有限公司,筑宇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平原建筑有限公司、郑州锦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强森涂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专业特长

 尤其擅长金融保险、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法律顾问、尽职调查、见证、私募基金等非诉业务。

 办理的部分案件 介绍

1、为故意伤害案件嫌疑人刘某辩护,获得缓刑;

2、代理焦作胜鹏运输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人案件的代理律师,一审、二审全胜诉,驳回对方请求;

3、代理顾问单位涉及的担保物权与留置权冲突的案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4、代理顾问单位涉及的一审侵权案件,二审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5、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蒋某辩护,获得从轻处罚;

6、为代理劳动仲裁案件,从仲裁到一审、二审、一直到高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7、为涉及上访的朱某做辩护,一审二审;

8、为涉嫌抢劫案的丁某辩护,获得取保候审并缓刑;

9、为涉嫌交通肇事的侯某做辩护,并担任民事赔偿的代理人

10、为某顾问单位设计、起草该行业规范性金融贷款类合同,获得业界认可及好评。


社会职务:

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第七届郑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执行委员、第七届郑州市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法学会河南分会会员,郑州宁陵商会副会长。

 

     

  执业格言:

  低调做律师,高调代案件,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精准把握案件的各个环节,有理打赢官司,无理减少损失。